中、小学校100米以内 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

2020-12-15 13:34 来源:爱青岛

  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

  12月15日,青岛市烟草专卖局局长于纪刚做客《行风在线》时介绍,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其中第三项是由各区市烟草专卖局制定本辖区的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在规划文件里规定了卷烟零售点的间隔距离标准。而根据《青岛市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相关条件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大门的地面中心店为基准100米以内,禁止设立卷烟零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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