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2021年经济工作,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平台经济领域开展反垄断监管,旨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反垄断成为平台经济领域的关键词之一。
从我国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历程看,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涌现了一批千亿美元级的平台龙头企业,它们几乎融入到我们所有人的生活中,不管是网络购物、支付,还是出行打车、外卖餐饮,都很难离开上述龙头企业的服务,它们通过持续不断的科技创新,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很多便利。
从上述平台龙头企业的发展路径看,除了成立时间较早的几家头部企业,多数是通过不断并购发展壮大的。
按照产业组织理论,自由竞争阶段是无序竞争状态,整体效率是最低的,通过市场并购,从自由竞争过渡到垄断竞争,再到寡头垄断,不管是市场运行效率还是资源配置功能,都会得到进一步提升,适度垄断带来的垄断收益,也会刺激进一步的创新。各大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让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都得到了大幅提升。在市场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兼并收购做大做强应该得到鼓励。
但是,在各大平台企业发展壮大以后,由于互联网产业具有典型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特征,容易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龙头企业更容易滥用市场地位优势,通过强迫商户或者用户“二选一”、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限定交易、差别待遇等手段,挤压竞争对手的空间,但此举无疑也伤害了平台消费者的利益。
更有甚者,部分平台不惜利用人性弱点牟取暴利,例如以普惠金融为名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高息放贷,诱导没有消费能力的人超前消费,由此引发出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平台企业的立身之本是打造平台,进一步发展则要靠公正、开放和多元,但从现实发展看,部分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消费者实行差别化定价;利用市场支配地位优势,非正常排挤和打压竞争对手,让平台不再平等。平台企业应是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进而获取自身价值的经济实体,通过企业的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然而“平台不平”现象的出现背离了平台经济的初心。
“平台不平”现象同平台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有关。梳理各个平台的发展路径可以发现,资本的力量已经裹挟了互联网平台。各大平台的壮大,离不开资本力量的推动,但是资本逐利的本性是把双刃剑。最大化地获取利润,最大程度地推高公司的估值,然后包装上市后让资本变现,已经是很多公司的标准流程。在包装上市过程中,往往还会有业绩对赌条款,如果被投企业业绩不达预期,就要给资本方以补偿。在巨大压力之下,对于资本方来说,相对于没有强制约束力的公平而言,利润最大化才是最优选项。
目前我们已经步入数字化时代,各大互联网平台已经相当于国家的公共基础设施,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应该考虑承担相应的公共责任,降低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当网络头部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伤害到社会整体利益时,与时俱进的监管就显得至关重要。为了公众的共同福祉,通过出台反垄断法,用法律成文的方式,去限制资本力量对社会福利的侵蚀,正当其时。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也是应时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