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了!
近日,辽宁省凌海市纪委监委组织调查组,对实验学校课后看护事件中发生的志愿者刘某某猥亵女学生问题进行审查调查。经审查调查事实清楚,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给予凌海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某诫勉谈话;对凌海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孙某某政务警告;对凌海市教育局小学教育科科长李某某党内警告;对凌海市教育局安全科科长吴某党内警告;对凌海市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石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免去其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职务;对凌海市实验学校副校长郭某某记过处分;对凌海市实验学校教师常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鉴于当事人凌海市精英跆拳道专修学校志愿者刘某某未满16周岁,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凌海市教育局取消精英跆拳道专修学校办学资格,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凌海市教育系统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在全系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凌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凌海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上述处理是针对
12月10日网上曝光这一事件
12月10日,辽宁省凌海市的赵女士在网上爆料,自己9岁的女儿妞妞(化名)在凌海市实验学校内遭到跆拳道老师刘某猥亵,并在报案后被公安机关告知,刘某未满16周岁无法追究责任。
赵女士告诉记者,11月24日,妞妞从学校下课回家后,回了房间后反复几次喊赵女士:“她说妈妈你来我屋里一趟,有东西找不到了,但她也不说是什么,就一直叫我。”这让赵女士到女儿有些反常,就询问她到底怎么了:“她一下就哭了,说学校跆拳道老师总是让她亲他,还亲了我女儿。”
据妞妞告诉赵女士,当天放学以后,学校的跆拳道特长课的老师刘某拉着她的书包让自己亲他:“我女儿说不亲,他就说今天不亲,下节课也得亲。”听完后,赵女士仍旧觉得不对劲:“孩子也没亲他,怎么会害怕到这种程度。”赵女士便继续追问,随后妞妞告诉她,去年12月份左右,刘某还曾以跆拳道动作不规范为由把妞妞叫到了单独的“小黑屋”,“到了屋里以后没有提任何关于动作的事,一个劲地就让我女儿亲他。”赵女士称,孩子当时拒绝了,但刘某强行亲了她:“孩子说妈妈他不是简单地亲我,是把舌头伸到嘴里了。”赵女士表示,此后刘某还一直拽妞妞的裤子,“手想往裤子里伸”:“因为那个小黑屋一头连着走廊,这个老师怕走廊能看见,就来回左顾右盼,过程中,孩子就跑了。之后刘某抓住孩子,说这事你不能跟老师、父母说,说了他们不仅打我,还要打你。”
据家属介绍,妞妞就读于凌海实验学校小学部,2019年下半年开始,每周二周四会在校内上跆拳道特长课:“学校课后开了各种特长班,我们就选了跆拳道,因为考虑到孩子是女生,学点跆拳道可以防身。”
得知此事后隔天,赵女士就带着女儿去大凌河派出所报了警。据赵女士所说,当天警方就将刘某带到分局录了口供:“派出所民警告诉我,我女儿陈述的事实与刘老师供述基本一致,但因为刘某未满16周岁,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不能以猥亵儿童罪对其进行处罚。”
随后赵女士又去找了凌海实验学校石校长,该校长表示,刘某为校外跆拳道辅导机构工作人员,非本校老师。凌海教育局方面给出的处理结果则是退跆拳道课的学费,辞退这名未成年老师,并对校长口头批评。
这样的处理并不能让赵女士一家满意,令她不解的是,未成年的刘某是怎么成为课后辅导班的老师的?学校对此没有监管吗?刘某不能负责,那他的监护人呢?刘女士告诉记者,这件事给妞妞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孩子已经半个月没去上课了,一提到学校就抵触,校方也没有人站出来说了解情况。”刘女士表示,目前只想有人出来给这件事一个说法:“我们家长不需要什么补偿,最起码要把我们孩子的心理伤害降到最低。”
律师解读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亦告诉记者,基于目前的事实,如果刘某真的未满16周岁,警方的确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我国刑法规定,十四周岁至十六周岁的少年只对包括“强奸”在内的八种严重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猥亵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更为十六周岁以上。
而对于猥亵罪,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但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但徐亦律师也认为,如果赵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警方可以对此事主持调解,对妞妞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被侵害方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刘某进行赔偿。
此外,徐亦律师表示,针对此事,学校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学校的管理上肯定是存在各种问题的,这个课程在学校范围内展开,那么不管老师是外聘也好,外包的合作单位的也好,学校对于授课老师的用工资格、教师资质都应该进行审核。同时学校也应该承担对教学过程的监督监管责任。”
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