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蹲点饭店门口,专撞酒司机的车,获利十余万
2020-12-11 11:35 来源:齐鲁晚报
2019年12月17日晚11时许,一男子刘强(化名)与一女子方某在天桥区某酒店吃饭。期间,两人共饮啤酒七瓶。12月18日凌晨4时许,心存侥幸的刘强酒后驾驶一辆SUV带着方某离开酒店。当行至明湖路时被后方一辆黑色SUV追尾。
“那辆黑色SUV没有前后车牌。”事后,刘强告诉历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的民警。虽然黑色SUV全责,但酒后开车的他却十分心虚,害怕对方拨打122报警处理。
“而对方也似乎知道他是酒后开车,当场就索要两万元的赔偿。”2020年12月10日,历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民警周鑫告诉记者。
见对方要价太高,刘强以拿手机转账为由上车,然后加速开溜。谁想,黑色SUV车上的两名男子驾车追了上来,并多次撞击、试图别停刘强。
最终,在解放路某酒店附近,刘强的车被对方撞下了马路、跌落至酒店停车场入口。
而酒驾的刘强也不敢与对方理论、弃车而跑。随后,黑色SUV上的两名男子则拦住刘强车上的女子方某,向其索要三万五千元的赔偿,否则就拨打122报警。
无奈之下,女子方某先提取了7500元现金,又通过转账方式给了对方17500元。而事后,回过神来的刘强觉得有些不对劲,随即与方某一起向历下警方报警求助。
“当晚,驾车与刘强发生交通事故并索要钱财的是李某和王某。”历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周鑫向记者介绍。通过调查走访,他们发现在此之前的2019年12月13日凌晨也发生过一起交通事故。被追尾的杜某、吕某同样曾在酒店吃饭喝酒、酒后开车,而追尾的一方仍是王某和李某,只不过事故车辆是一辆红色轿车。
值得一提的是,事发后,酒驾的杜某曾提出各自修车私了。王某却称所开的红色轿车是自己大哥李某的,需要其到场处理。随后,李某就驾驶一辆黑色SUV到场,并向杜某、吕某索要一万元六千元赔偿,否则就拨打122报警。因害怕自己酒驾被处理,杜某和吕某不得不向李某转账一万五千余元后离去。
“我们发现,李某驾驶的那辆黑色SUV,与12月17晚同刘强发生交通事故的系同一辆车。”民警周鑫说。被追尾的都是酒司机,追尾者又是同样的两人,难道一切都是巧合?
深入调查后,民警发现李某、王某两人自2019年3月以来,分别购买二手车,于凌晨在饭店门口蹲守,专门针对酒司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利用“酒司机”息事宁人的心理以拨打122报交警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受害人钱财8次,金额达10余万元。
2020年12月3日上午,历下警方在槐荫区、天桥区相继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抓获。
民警审查得知:两名嫌疑人均是老乡,之前曾以开出租车为生。后来,两人就花一万到两万不等购买了二手车,专门针对“酒司机”下手。
“一般,两人都是各自选择饭店蹲守,发现目标后再汇合。”2020年12月10日,历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民警周鑫“揭秘”:两人会先驱车尾随“酒司机”,然后在人少僻静的路段,待目标车辆拐弯或减速时故意刮蹭、制造交通事故,然后再“看”人要价,“如果对方穿着比较好或像有公职的,他们就朝多里要,少的话也要三千、五千”。
目前,李某、王某分别被历下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目前,此案警方也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此,历下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如果您在凌晨时分与黑色SUV或红色轿车发生过交通事故,并遇到类似的两名男子索要高额赔偿,请尽快与历下公安解放路派出所联系。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