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不劳而获得到不义之财,看似走了“捷径”,其实走的是人生的弯路。下面这三位,就因为一时起贪念,结果被刑拘。
镜头前的许某某老家在平度,今年年初来青岛打工,不过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因为手头紧,今年2月就动起了歪脑筋,溜进了一家烧烤店。
作案后,许某某逃离现场。不久后店主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很快锁定了平度户籍嫌疑人许某某的身份。可是,办案民警多次寻找,没有发现许某某的踪影。经走访得知,许某某从青岛回到平度后,就离开了老家,一直在外地,居无定所。
经审查,许某某对自己在市北区一手机店盗窃笔记本电脑及20余部二手手机和在一家烧烤店盗窃白酒、项链物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总涉案价值5万余元。目前,许某某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同样,一时起了贪念的还有李某某。
嫌疑人李某某:我们觉得赚点零花钱,5月底开始做的,后来因为银行卡被冻结,才发现有可能有问题。警方当时找我就是说,银行卡有可能有问题,让我配合调查。认识到错误了,以后肯定不会干这些事,以后多学这些法律知识,充实一下自己。
今年7月份,家住市北区阜新路附近的卢女士报案,自己被人以平台虚拟货币投资炒作为名,诈骗人民币28万余元。警方调查发现两名山西籍男子李某伟和李某宁的银行账户,为犯罪嫌疑人收款账户。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阜新路派出所民警尚明锐:我所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宁、李某伟藏身于山西晋城,于是在2020年的11月11日,我所民警会同合成作战中心民警一起赶赴山西晋城,在山西晋城某洗车中心,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宁、李某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宁、李某伟到案后,对自己在自己同学周某的介绍下,使用自己银行卡帮助其走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李某宁和李某伟在几个月的时间里,用自己的身份证开通多张银行卡,多次利用本人银行卡替电信诈骗嫌疑人走账,分别非法获利2万余元和5万余元。目前,两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市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之前节目里,我们就报道过有大学生轻信,把银行卡“租借”给别人,就可以赚取租金的事情。在这里也再次提醒市民特别是年轻人,这种行为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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