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的刘女士找到我们诉苦,她去年准备买一套二手抵押房,合同签了、定金交了,到了过户收房的环节,却没那么顺利了。
刘女士说,去年通过珠江路上的一家房屋中介——乐士居房产青云山路店看好了一处房子。虽然房子是抵押房,但价格很合适,看好后就交了意向金。去年11月28号,刘女士和房主签订了买卖合同,双方和中介签了居间服务合同,刘女士利索的交了五万定金,可问题就出在定金里。
根据买卖双方和中介签的居间服务合同,买卖双方各向中介承担一万两千五百块的居间服务费,并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刘女士说,自己在之前交的意向金直接转成了中介费,但当天并没有看到房东交中介费,中介就给自己和房东出具了中介费收款的收据,直到最近才意识到签合同当天,定金是不能动的。
刘女士交的五万块钱定金被分成了三份,一份是房东该给的中介费12500,一份是房东拿走的27500,还有一份是合同约定的物业保证金一万块。但房子一直没能解押,过户也没成功,五万块钱却无法退回,今年三月份刘女士起诉了房东。
刘女士提供了判决书,今年7月30号,法院判决房东在10日内返还刘女士的丈夫十万元,但直到现在也没有还钱。刘女士说自己交的中介费中介公司已经退回了,但她认为中介不该在签合同当天就动用自己的定金作为房东应该交的中介费。那么房东有没有另外交中介费呢?三方又有没有约定过定金不能动呢?房东又是什么说法呢?
按照房东的说法,自己并没有单独向中介支付中介费,而是签合同当天直接从定金里扣的。但无论是中介费还是定金的事,自己都是糊里糊涂的就办理了,那么房东欠刘女士的钱什么时候能还上呢?
对于刘女士的五万定金,房东表示会还,而且还钱的方法就是卖这套抵押房。可没有钱就不能解押,不能解押就不能卖房,卖不了房也还不了刘女士的钱,仿佛成了一个死循环。那么中介是否未经允许从定金里扣除中介费,行动员和刘女士来到了珠江路上的乐士居房产青云山路店。
中介的工作人员说,刘女士交了定金之后,这五万块钱就是房东的了,房东的中介费就从定金里面扣除了。可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因为房子有抵押所以暂存中介,行动员纳闷了,签合同当天房子还没解除抵押,这种情况定金就已经属于房东了吗?中介就可以从中扣除房东的中介费吗?
法院判决的是房东应该给刘女士10万元,那么中介在签合同当天从定金里扣除中介费的做法是否合理,刘女士想要回这12500块的想法又是否合理可行呢?行动员咨询了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赵清树律师,赵律师表示,根据三方的中介合同,中介公司没有义务监管五万定金,这笔钱是可以直接付给房东的,从现有的证据来看,买方是无法向中介公司索要这部分费用的。而买方所造成的损失完全是由卖方违约造成的,应当向卖方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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