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岛市城镇租赁住房发展规划(2020-2022年),青岛市将通过政策支持,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行业,积极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并促进企业扩大市场占有率,探索形成市场运营的可复制可推广模式。至规划期末,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房源在1000套或面积达到3万平方米以上)15家。
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规范、激活作用。鼓励国有企业发挥社会担当和“压舱石”作用,在回报率相对较低、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的“硬资产”投资领域引领牵头,利用自身在房源获取、金融支持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新建和筹集租赁住房,自持运营或为其他运营企业提供长期、稳定的房源供给。
扩大专业化企业租赁运营服务规模。以市场为主导,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的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逐步从单一商品房开发销售向配建自持租赁住房的运营模式转变。支持具有一定运营经验和规模的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将住房租赁纳入经营范畴。鼓励现有住房租赁企业各种方式保持和扩大运营规模,通过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重点促进长租市场发展并有序引导长短结合。鼓励企业针对长期就业居住的新市民需求,持续、稳定提供半年以上长租房源。立足旅游城市特色,允许企业以长短租市场结合的模式发展,通过一定比例房源在不同租期的转化,降低房源闲置率,平衡淡旺季需求。加快短租规范化运营管理制度落地,支持企业规范化发展。
引导企业发展盈利模式转型。积极引导住房租赁企业与房地产开发、金融资管、信息服务、智能设备等多个领域的行业间合作,延伸产业供应链条,并促进租赁业务和多元化生活服务业的交融结合,引导探索可盈利可持续可复制的租赁经营模式。
发挥行业协会规范引导作用。建立住房租赁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开展行业评估,协助政府制定实施完善的行业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自律管理。完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促进住房租赁企业和人员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品质服务。加强企业交流和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来源: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