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进与我市各大商业银行的合作,浙商银行和河北银行相关业务程序已完成开发、测试和试运行工作,于2020年11月17日正式上线。我市公积金商贷自助提取业务银行扩容至20家,具体包括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青岛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青岛农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齐鲁银行、北京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和河北银行。
偿还上述银行本市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前往就近管理处办理业务开通手续,业务开通后即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政务服务APP及自助服务设备等多渠道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约90%的商贷职工选择网上自助方式办理提取业务,全市累计共有25.6万名商贷职工通过线上自助提取公积金127亿元,惠民效果显著。
【办理链接】
一、业务办理手续
个人住房贷款至业务申请日的上月已至少偿还一期的,借款人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还款明细原件,前往就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办理。
同时,借款人提供关联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或者户口薄)的,可一并为关联人(包括配偶、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开通商贷自助提取业务功能。
二、网上提取注意事项
业务开通后,职工可在早6:30至21:30(含节假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官方微信公众号、相关政务服务APP及自助服务设备等多种渠道,灵活自助办理提取业务(一天一次),提取资金将实时划入职工本人借记卡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