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凌晨
湖南永州高速路段
一快递车司机
因疲劳驾驶而犯困
致车辆追尾前方货车
快递车在碰撞中起火
车上有千余件快递被烧毁
当地民警联合消防、路政等部门
共同连夜灭火
火势最终熄灭
最大程度减少了损失
幸运的是
由于司机系了安全带
仅受轻伤
双十一之后
快递物流部门繁忙
稍有疏忽大意
便容易引起安全事故
11月14日
河南信阳
京港澳高速信阳境内
一辆快递车起火
现场火势较大并伴有浓烟
车身已被烧化
仅剩下一个烧坏的后车门框架
经过近2小时的清理
火灾隐患被清除
警察蜀黍提醒:
莫用生命赶路
平安才是最大的效益!
运输途中的快递
其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在卖家与买家之间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快递毁损灭失风险是否由卖家转移到买家,取决于快递是否已经交付。但当事人若有另外约定,有约定从约定。具体到网购平台卖家与网购买家之间,快递毁损风险如何转移,要看平台协议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各个购物网站并没有直接和每一个购买者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是通过自己的服务条款、使用规则来统一规定,类似格式合同。
例如,淘宝网《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第三章争议处理第十条:卖家将发货商品交付承运人后买家签收前,商品风险由卖家承担。
卖家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卖家与买家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卖家应当履行交货的合同义务,买家应当履行付款的合同义务。
货品交付之前被毁损时,卖家有两个选择:
不可收取货款,因为货物未送达消费者手中,自然就无权收取货款;可以收取货款,但应当继续履行货品交付义务。
总之,如果卖家已收取货款,那么在快递被毁损后,卖家要么履行退款义务,要么应当继续履行货品交付义务。
来源:北京日报综合@湖南高速警察、澎湃新闻、@法治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