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双十一快递,可能被烧了……

2020-11-15 16:24 来源:北京日报

  13日凌晨

  湖南永州高速路段

  一快递车司机

  因疲劳驾驶而犯困

  致车辆追尾前方货车

  快递车在碰撞中起火

  车上有千余件快递被烧毁

  当地民警联合消防、路政等部门

  共同连夜灭火

  火势最终熄灭

  最大程度减少了损失

  幸运的是

  由于司机系了安全带

  仅受轻伤

  

  双十一之后

  快递物流部门繁忙

  稍有疏忽大意

  便容易引起安全事故

  11月14日

  河南信阳

  京港澳高速信阳境内

  一辆快递车起火

  现场火势较大并伴有浓烟

  车身已被烧化

  仅剩下一个烧坏的后车门框架

  经过近2小时的清理

  火灾隐患被清除

  警察蜀黍提醒:

  莫用生命赶路

  平安才是最大的效益!

  运输途中的快递

  其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在卖家与买家之间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快递毁损灭失风险是否由卖家转移到买家,取决于快递是否已经交付。但当事人若有另外约定,有约定从约定。具体到网购平台卖家与网购买家之间,快递毁损风险如何转移,要看平台协议或其他规范性文件。

  各个购物网站并没有直接和每一个购买者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而是通过自己的服务条款、使用规则来统一规定,类似格式合同。

  例如,淘宝网《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第三章争议处理第十条:卖家将发货商品交付承运人后买家签收前,商品风险由卖家承担。

  卖家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交付义务?

  卖家与买家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卖家应当履行交货的合同义务,买家应当履行付款的合同义务。

  货品交付之前被毁损时,卖家有两个选择:

  不可收取货款,因为货物未送达消费者手中,自然就无权收取货款;可以收取货款,但应当继续履行货品交付义务。

  总之,如果卖家已收取货款,那么在快递被毁损后,卖家要么履行退款义务,要么应当继续履行货品交付义务。

来源:北京日报综合@湖南高速警察、澎湃新闻、@法治四川

平台集群 : 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 - 爱青岛手机客户端 - 爱青岛新媒体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