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青岛为39万名学生购买高校校方责任保险

2020-11-13 07:18 来源:青岛新闻网

  近日,“青岛市政府从2020年9月1日起,统一出资为在青23所高校(不含军校),约39万名学生购买高校校方责任保险”一事备受关注。据了解,目前,校方责任保险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的全领域“全员覆盖”,每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5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800万元;每所学校每年责任限额2000万元;每人每年精神损害赔偿15万元;学生实习过程中造成的第三者责任限额20万元/年,免赔额500元;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

  2018年以来,青岛市教育局主动聘用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作为风险管理顾问和保险经纪人,专门从事校方责任保险案件处置与协调工作,形成政府、学校、企业三方参与的保险保障体系。

  参照青岛市中小学校园方责任保险的模式,高校校方责任保险将继续延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行、规范管理”的模式。

  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作为高校校方责任保险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管理高校校方责任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工作。高教处、基教处、职教处等相关业务处室协同配合,积极搞好跟进指导服务工作。

  自此,由政府统一出资购买高校校方责任保险,转嫁高校办学过程中的经济赔偿责任,为在青高校的安全托底,彻底解决了学校后顾之忧。

  目前,校方责任保险已覆盖174万名在校学生。从校方责任险实施运行13年的过程中看,已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在预警学校安全工作、处理学校意外突发事件等方面凸显了积极的作用。

  此次高校校方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由政府统一出资购买,学校不必再另行购买。高校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的保险费,由学校自行筹措资金自愿购买,不得向学生收取,覆盖在青高校及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全日制学生,(含民办学校,不包括外国留学生和在职研究生),在青23所高校(不含军校)约39万名学生。

  高校校方责任保险主要保障学生在校园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因校方未履行职责或因疏忽、过失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依法应由学校承担责任,给予学生全部或部分经济损失赔偿,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具体保险责任涵盖了《侵权责任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学生在劳动实践和学生实习过程的实习责任风险。每人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50万元;每所学校每次事故责任限额800万元;每所学校每年责任限额2000万元;每人每年精神损害赔偿15万元;学生实习过程中造成的第三者责任限额20万元/年,免赔额500元;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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