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
海关总署网站发布消息
↓↓
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报:
从进口俄罗斯3艘捕捞渔船和荷兰1家冷库水产品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
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俄罗斯PROEKT-1GELALTD(注册编号为CH-03P)、DARLALLCSEVNAUCHFLOT(注册编号为CH-31R)、GULDRANGURSAAMILTD(注册编号为CH-63D)3艘捕捞渔船,荷兰DAALIMPEX HARLINGEN BV(注册编号为NL6614EG)1家冷库的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复。
10月28日上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通报最新情况
↓↓
10月27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2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9例,均为喀什地区疏附县报告。
截至10月27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22例,无症状感染者161例,均为喀什地区疏附县报告。
截至10月27日17时,喀什地区已全部完成全地区474.65万人全员核酸检测,除已报告的疏附县183人呈阳性外,其余均为阴性。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