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派出所再获“全省公安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20-10-27 12:19 来源:爱青岛

  走进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城阳派出所,“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省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省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年度成绩突出集体”、首批“枫桥式派出所”……一张张刻满荣誉的牌匾映入眼帘。日前继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后,城阳派出所再次获评“全省公安执法示范单位”,年内,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50余人,发案率较去年同期下21.4%。

  城阳派出所何以交出一份如此出色的“阳光执法”答卷,对此,他们给出的答案是“执法规范化”。

  近年来,城阳派出所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主线,以“枫桥式派出所”创建为抓手,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作为契机,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植执法规范化之树,守护阳光沃土。

  完善制度建设,做到“执法有规范”

  制度规范行为,制度引导行为。近年来,城阳派出所围绕“警情、案件、财物、场所、卷宗”五大执法要素,立足执法办案现实需求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完善执法体系、规范执法流程。

  一方面,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高标准设置受案室、案管室并使用统一的制式法律文书,按照“五个当面”的工作要求,形成各环节无缝监管,重点执法环节均在系统内流转审批;另一方面,压实执法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分类细化,形成全所执法问题清单,有效提高了执法办案效能。

  强化执法监督,实现“执法有制约”

  加强制约和监督,是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的关键。,城阳派出所实行四级审核制度,副所长及法制员任执法规范建设专职监督员,对接处警、案件受理、案卷评审等环节督察把关,所领导每月进行二次检查把关,及时纠正问题,深入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执法“双清”专项行动。

  借助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梳理各类重点警情和案件,开展典型案例剖析,以案代训,对未处警情和未结案件全方位清理会诊。依据《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实施办法》,梳理每日接报案件并认真审核适用条件,实行受立案内部监督制度,由专人负责警情、案件的登记存档,每日通报,督促整改。

  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执法有能力”

  城阳派出所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积极探索公安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落实“三个必训”,推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组织民警苦练基本功,建立落实民警年度法制教育培训学习规划,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

  同时,城阳派出所注重规范案管场所建设,加大信息技术在执法办案中的应用。将功能布局设置为“一个中心,四个区域”,安装电动密码门禁系统和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实现办案区与其他功能区的物理隔离;勤务运行管理中心与“天网工程”相连,目前已接入多个民用监控系统,全力打造全覆盖无死角的社会监控体系。

  创新服务模式,力求“群众有满意”

  为巩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城阳派出所加快推进创新机制落地运行。深入实践“警调联动”机制,推动“警调联动”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在实践探索中形成了一套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的工作体系,提前介入纠纷类警情的调解,并从“驻所”走进社区;推进智慧安防社区建设,夯实基础管控。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平台,加强信息技术在人防、物防、技防中的应用;推进党建联盟深度融合,党建共建促平安共建。目前已与辖区13个社区和学校、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建立区域化党建共建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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