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23日在行政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特区政府将启动修改国旗、国徽本地法律的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0月17日通过了关于修改《国旗法》和《国徽法》的决定,有关决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张永春表示,《国旗法》和《国徽法》是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澳门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按照《基本法》第18条的规定,需要在本地予以公布或立法实施。澳门特区政府将根据《国旗法》和《国徽法》的修改,对澳门特区有关国旗、国徽及国歌的法律作相应的修订。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肖中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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