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校学车的时候
所有教练都会告诉学员:
停车的时候一定要拉上手刹!
防止车辆溜车!
然而
厦门一名老司机
却因停车未拉手刹
致使车辆溜车将自己撞死!
事发后
死者家属认为
路边一辆违停车辆影响逃生机会
将该车车主袁某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起来看看
2017年某日,叶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从厦门某商城停车场倒车,至停车场道闸处停车下车欲升道闸时,由于未拉起手刹,未按操作规范停车,车辆便往后倒溜。
叶某跑到车后欲阻止该车倒溜,不料被车尾左侧挤压至停放在路边的轿车左侧,造成叶某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后,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后,袁某车辆投保的A保险公司已于交强险无责项下赔付11000元。
2018年,叶某家属将袁某、A保险公司起诉至厦门海沧法院,要求二者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7万余元。
本案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袁某对叶某的死亡后果是否存在过错;
袁某、A保险公司是否应对叶某的死亡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法院判决:
驳回叶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侵权责任法上的过错的认定标准包括:故意、过失两种形态。故意,是指行为人对特定的损害结果的发生是明确知道的,并且意图追求此种损害后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特定的损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并且具有预见的可能,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有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并最终导致损害后果发生。
由此可见,无论故意或者过失,均应以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的预见能力为前提。如果特定的损害后果并非行为人所可以预见或者应当预见,该损害后果对于行为人而言为意外事件,行为人不存在过错。
停车一定要拉手刹
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来源: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