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农村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2020-10-15 14:20 来源:青岛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巩固2019年全市涉农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今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辛某某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

   处置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案

  2020年4月17日,根据群众举报,青岛市黄岛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辛某某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进行立案调查,经现场检查、调取监控、当事人现场指认,查明当事人辛某某于2020年4月15日在青岛市黄岛区珠海街道祝家庄村委东南方20米处路边垃圾桶随意丢弃死鸡10只。2020年5月18日,青岛市黄岛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1000元罚款。

  朱某某未经兽医开具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案

  2020年5月26日,青岛市即墨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来到金口镇孙家周疃村某养殖小区,对其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在养殖场最南排投入品库房内药箱里装有“盐酸大观霉素(盐酸林克霉素可溶性粉)”等兽用处方药10袋。经查看养殖档案当事人于近期已使用上述兽药,且不能提供经兽医开具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的证明。2020年6月4日,即墨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宗某某屠宰死因不明的动物案

  2020年2月17日,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宗某某在平度市店子镇大王家村养殖棚内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养殖棚内有杀猪工具一套,猪头一个、蹄子一副、猪皮一张,在其车内有猪肉230斤。经核查,当事人宗某某屠宰死因不明的生猪,生猪重400斤、收购价为17元每斤,涉案货值6800元。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屠宰的动物产品;罚款2.04万元。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2019年3月22日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胶州市洋河镇巡查时发现周村357号有人正在进行屠宰生猪。经核查,当事人承认被屠宰的生猪用于集市销售。该生猪共204斤,每斤7.02元,货值金额为1432.08元,且不能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明。2020年4月8日胶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案由对此窝点进行了取缔,没收已经屠宰的生猪一头及屠宰工具,对当事人罚款4296.24元。

  来源:青岛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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