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原则上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立足基本医保筹资、大病保险运行情况,2020年我省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81元。筹资水平的稳步提升,筹资结构的逐步优化,为巩固待遇保障水平提供坚实基础。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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