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青岛不少不文明行车行为被曝光。一起来看!
10月2日,有网友曝光在合肥路有一辆suv车辆大胆逆行,极其危险。
接到举报后,崂山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确定情况属实后,于4日将当事人车某传唤至中队,车某对其逆行行为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当时驾车从车宋小区地下车库出来,应该右转弯沿合肥路往东行驶,到盐田路路口掉头,但为了图省事,便冒险逆行了100米左右。
最终,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车某进行了严厉批评,并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10月7日,有网友曝光在长城路与黑龙江北路路口,有一辆私家车闯红灯。
对此,@青岛交警 回复:已转辖区大队结合路口监控设施,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将受到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越线停车罚款100元记2分。
还有占用应急车道的...
随手拍违章被指“管闲事”?“随手拍违章”的做法越来越多,网友也展开热议:
有人认为,这是“管闲事”……
10月6日,在央视新闻《新闻1+1》栏目中,白岩松向观众发问,随手拍违章应该鼓励吗?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表示,今年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了公民举报控告的这些证据,公安部门必须接收,并按规定处理。此外,他还提到几个要点:
①随手拍,不等于全部用。执法人员还是要坚持证据标准,要审核证据的形式、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②公众随手拍不等于随便播,拍的目的是要帮助维护交通秩序的。
③最后建议,公安干警应该把随手拍的技术要领普及,让大家拍出更“精彩”的照片!
交警部门表示,市民拍摄下来的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辖区大队举报。经交通民警审核认定后,确定记录的视频、照片等资料真实有效,能够完整反映该交通违法行为且符合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取证规范的,可以作为处罚依据使用。
半岛新闻综合整理,素材来源:青岛交通广播FM897、青岛交警、崂山交警、央视新闻、新浪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