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朱家河村的刘先生给96566打来电话反映,邻村开挖采土,自家的口粮地遭了殃。
在西海岸新区泊里镇朱家河村,行动员见到了刘先生家承包的这块土地,眼前的一幕着实让人有些震撼,一个直径近百米的圆形大坑,显现在眼前,刘先生说,自家承包的土地,就在大坑北侧。今年一场大雨过后,自家的土地变了样。
刘先生拿出了自己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刘先生说,地块名称为公墓的这6分地,就是如今受损的土地,现在大部分都塌进了坑里,地上刘先生种植的一部分杨树也塌到了坑里,造成了损失。这块地刚好在朱家河村的边界,这个大坑就是东封村的地。刘先生说,自家的土地,已经不是第一次受损了。
刘先生说,早在2011年,自家的土地就塌了一次,大概有半米,由于塌陷的面积小,跟东封村的承包方协商后,对方赔偿了2千块,随后自己就在上面种了杨树。今年的一场大雨,又让自家土地塌陷下去一大半,原来宽11米左右的土地,仅剩了不到一半,无法继续耕种不说,脚下十几米深的大坑,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好好的土地怎么成了大坑呢?
刘先生说,对方曾非法在此处采土售卖,也被泊里镇上的综合行政执法处罚过。刘先生认为,自家的土地就是因为对方非法采挖,才会坍塌,所以对方应该承担起赔偿责任。
刘先生说,按照如今国家土地征收的价目,一亩土地是6万,地上附着物2万一共是8万块,自己这6分地,对方应该赔偿给自己4万8。为此自己也找过东封村的承包方要赔偿。
这个近百米大坑的形成不在一朝一夕,好好的土地为何被挖成这样?东封村的村民对这块土地的承包是否有相关手续?对于刘先生要求赔偿的说法,东封村的承包方又是什么意见呢?大坑里面有一个挖掘机,但是没有人施工,在大坑旁边,有一个小房子。里面是不是负责人呢?
房子里是两位负责看守的工作人员,他们说,这里原来是一个石子厂,是土地的承包方雇他们来看场地的,其他事情并不清楚。按理说,国家的土地资源,采土采沙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监督,当地政府是如何对这块土地进行监管的呢?这块土地的开采有无相关审批手续?随后东封村党支部封书记赶到了现场。
东封村党支部封书记表示,这里原来就是个土场,里面的土被用于修高速和国道,现在的大坑是历史遗留问题。2006年将此处承包给个人的时候,就是如今这个样子。2006年承包给个人到期后,自动一年一续,刚开始承包的时候有合同,续期的没有合同,直到今年这块地被泊里镇政府重新征用,租给了一家企业。对于刘先生索要赔偿的要求,东封村封书记也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封书记表示,刘先生索要的土地赔偿应该跟承包方进行协商解决,村里建议给刘先生家进行复耕,把土地恢复原样。对此,承包方又是什么意见呢?在封书记的联系下,承包方王先生赶到了现场。
承包方王先生拒绝了刘先生一次性赔偿土地的要求,表示刘先生家塌陷的土地,自己可以进行恢复,并照价赔偿地上树木的损失。对此,刘先生提出了异议。
刘先生认为,将地复原,但土地边界依旧是高坡,危险不说,万一以后在发生类似事情,自己也难维权。而对方一次性将钱赔偿给自己,是最合理有效的方法。现场双方僵持不下,对于刘先生质疑承包方有非法采挖的行为,行动员也联系了泊里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
泊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表示,在今年3月份,巡查发现承包方非法采矿和擅自收纳废弃物,责令停止开采并处罚款1万元,擅自收纳废弃物罚款5千。
此处大坑是否涉及其他农户的损失?这处大坑形成的原因,是否如东封村封书记所说?关于这处大坑下一步将如何处理?行动员也联系了泊里镇政府,截止发稿前并未给出回应。关于此处大坑现在是否存在盗采盗挖的行为,泊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表示,综合行政执法是从2015年接手监管,在今年三月份发现了非法开采行为,已经给予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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