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的刘先生新买了一部苹果手机,回家之后不放心,找朋友一查,早就激活了,保修期都过了一年多了。
四千六百五十元买的新手机,入手时包装盒是开封的,店家从货柜上拿了耳机填进盒子,虽然手机外观很新,但刘先生总不踏实。当晚,他找了朋友帮忙查询。
刘先生:手机是2018年10月7日生产,2019年9月13日激活的。现在保修已经过了一年了,上面还显示这是一部展示机。
手机已经被激活?难不成之前被人使用过?刘先生气不过,找店家理论:你们卖给我的是新机器吗?
卖手机的店在胶州兰州东路,店长解释,刘先生购买的手机并非正品行货,价格也相对低一千元左右,他们在推荐产品时,都已经详细说明,有监控为证。
双方各执一词,刘先生要求全款退款,店方拒绝:说手机的情况已经提前说明,没有质量问题,销售给刘先生之前,只是激活,没人使用,充电次数为零。现在,刘先生已经给手机充电两次,如果他坚持退货,店方只能折价回收。
记者协调后,胶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了纠纷,双方协商后,店家扣除折旧费两百元,刘先生把手机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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