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先生求助说他交了两千块钱意向金给4S店,但是却变成了定金,大家都知道,定金和订金,以及意向金,在法律概念上可不一样啊。
洪先生说,9月3号的时候,他在城阳黑龙江路润众上汽大众4S店里看中了一台1.5T的朗逸PLUS。当时谈好了价格是十一万多,于是就签了字,交了2000块钱的意向金。
让洪先生没想到的是钱交了,对方却发给他一个定金单据。而且期间他去别的店家询价,发现润众上汽大众4S店给的报价并不是最优惠的,于是他就想让对方再给优惠或是退还意向金,得到的答复都是不行。带着质疑,洪先生约上记者一起找到了润众上汽大众4S店。
刚一见面,洪先生和销售人员就起了争执,双方就当天签字的问题说法不一,对于这2000块钱,润众上汽大众4S店的销售人员给出了自己的说法。
究竟是意向金还是定金,现在双方各执一词。那么这份合同,洪先生为什么一直没拿到手呢?
现在,洪先生坚决要退钱,但是润众上汽大众4S店却表示,按照合同来说不能退这笔费用,双方僵持不下,最终,润众上汽大众4S店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他们会进行上报,再给予洪先生答复。就此事,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如果合同中这2000块钱的定金是先签字后写的,那么这个条款应当是无效的,因为双方并没有对此达成一致。如果洪先生在没有看清全部条款的情况下就签了字,那么根据合同第11条第一款的约定,洪先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定金是不能退回的,律师也提醒,在签字之前一定要看清所有条款,拿好合同,以免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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