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0多万买拍卖房,却无法入住?物业:不补物业费不供水

2020-09-25 22:00 来源:爱青岛

  按理说买了房子应该是件高兴事,可是西海岸新区的王女士怎么都高兴不起来,拿着房产证,房子却没办法入住。

  想起这件事心里就觉得憋屈,王女士说,她是今年4月份,通过法院拍卖的形式,花了115万购买了西海岸新区金沙花园4号楼的一套房子,8月27号拿到了房产证,起初一切都很顺利,可是要入住的时候麻烦事来了。

  王女士说,像她这样的一共有10户,都是当时通过法拍房的形式购买的房子。法院公告中的其中一条: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现在物业公司就是以此作为依据,让他们缴纳1万多的物业费,否则不给他们供水。

  王女士认为,一方面物业公司没有出示物业费的明细,这一万多元只是他们自己说的一个数,没有得到公证,另一方面王女士觉得法院的公告是公告,并不是法院的裁决,他们不一定要缴纳这部分费用,而且物业公司以这样的方式,强迫他们缴纳物业费十分不合理。

  王女士说,他们曾经多次找物业,也叫来了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帮助协商此事,但物业依旧态度强硬,不补交物业费就是不给供水。

  那事情真的像王女士他们说的那样吗?金沙花园小区的物业又会给出怎样的说法?

  行动员与王女士来到了金沙花园小区的物业——青岛坤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中心。

  物业公司负责人不在,王女士拨打了青岛坤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薛经理的电话。

  薛经理表示,只有王女士他们补齐了这五年的物业费,他们才给供水,随后行动员多次拨打薛经理的电话,对方都是无人接听。

  那么物业这种做法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动员也联系了薛家岛街道办事处物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已经在和律师一起推进此事,相关的情况还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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