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税务局:推行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2020-09-23 17:27 来源:爱青岛

  青岛高新区税务局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为抓手,以“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为目标,着力打造多维度税收执法监督体系,为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监督权。以现代化设备为依托,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通过压实留痕责任,有效防范了不文明执法,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推行法制审核制度,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多项重大税收执法决定纳入法制审核范畴,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加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规范专业化审核流程,实行专业化管理模式,不仅提高了审批效率,也提高了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让纳税人对行政决定更加信服。

  下一步,青岛高新区税务局将进一步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务执法效能,通过“三项制度”的持续推进,维护税法尊严和权威,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青岛新闻广播融媒体记者:李岳锋 通讯员:刘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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