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又一批住房补贴审核通过名单公布啦
一共9830人
赶紧来看看有你吗
根据《关于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9〕17号)规定,我局已完成2020年7月26日-2020年8月25日期间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资格和条件的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0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532—66711723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以上仅是部分名单
篇幅有限
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
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以下人员之一可申请
①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②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③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④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青岛本市户籍
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留学毕业生的首次在青就业时间]是指申请人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记录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
[首次在青创业的时间]是指申请人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
(一)学历确认
(二)个人申报
(三)审核发放
1.对在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住房补贴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在其他单位就业或创办创业实体的, 住房补贴 受 理、审 核 和 发 放 工 作 由 用 人 单 位 注 册 所 在 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2.对享受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等信息, 通过国家或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比对,无法比对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全市有关情况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确认。
3.市、区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核实上月25日前住房补贴申请情况,25日后申报信息下月汇总。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级财政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将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到申请人。
咨询服务电话:
市南区 68896026、市北区 58771882
李沧区 87896069、崂山区 88899133
高新区 68686082、城阳区 58659763
即墨区 88552152、胶州市 82206557
平度市 88333928、莱西市 66035782
西海岸新区 85166613
前湾保税港区 86768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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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青岛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