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的小张今年15岁,放暑假瞒着爹妈,悄悄和同学一起去打工,去玻璃厂搬玻璃时,把手腕的肌腱割断了。
左手肌腱断裂,十五岁的小张没法参加军训,上课也受了影响。当爹妈的心疼,没想到孩子会遭这样的罪,更没想到孩子会在假期,悄悄出门打零工。
小张说,他和同学都十五岁,介绍他们去玻璃厂打工的朋友比他俩大一岁,都是学生,临时干暑期工的,当时说好了到玻璃厂搬玻璃,一天给一百四十元。
受伤后,玻璃厂派人把小张送到了惜福镇医院,医生检查是肌腱断裂,简单处理之后,让转院缝合。谁料,没等小张反应,玻璃厂的人竟把他一个人留在医院,自己转身走了。小张身上也没带什么钱,又不敢给爹妈说,只能叫同学陪着,又回到了玻璃厂。在厂里干坐了两个多小时,直到小张的父亲打电话问孩子吃没吃饭,这才知道孩子受了伤。
张先生带儿子住了院,医生将断裂的肌腱缝好,等出院后再找玻璃厂时,对方电话不接,微信拉黑,找过去,也变了说法。
玻璃厂在城阳惜福镇,名叫青岛富益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经理姓付,说他们在网上发过招聘信息,有中介会主动带人找过来,公司方见人需要面试,然后培训,才会上岗,小张是怎么进的车间,又是怎么受的伤,他们也不清楚。
双方各执一词,小张父母只能到城阳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孩子意外受伤,公司方面到底应该担多大的责任?记者咨询了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赵清树律师。
赵律师解释,《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便是童工自愿,也属于违法行为,另外,还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但是,如果是文艺、体育单位经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同意,可以招收不满十六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等。
【视频未经版权方允许,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