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业主的一致同意”。“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9月3日上午,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六楼会议室座无虚席,所有人员聚精会神,一场深入简出的《民法典》专题讲座正在进行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做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推动实施工作,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以法制专题讲座的形式组织集中学习《民法典》,局主要领导李虎成同志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局直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授课专家就《民法典》中的物权、合同、人格权、继承权、侵权责任等重点内容,通过法条释明、以案释法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家进行了讲解,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民法典》的了解,树立了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行事的理念。
李虎成同志对学习贯彻《民法典》和推进全系统的普法守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活动。要将《民法典》作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的必学内容,充分认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学习宣传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运用,不断提升交通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水平。二是全面加强《民法典》宣传。要加强统筹协调,将《民法典》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通过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讲座、学法考试、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企业,营造人人遵典、人人学典、人人用典的浓厚氛围。三是大力推动《民法典》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照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改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内容,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交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支持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多渠道参与交通治理,提升交通治理现代化水平。
讲座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受益匪浅,2020年过半,2021年将至,《民法典》即将实施,大家表示要以新的法典约束自己,要以新的视角开拓思路,要以新的面貌打开交通事业的未来篇章!
( 青岛新闻广播融媒体记者 于杰 通讯员: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