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家药监局通报了一批
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情况
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等11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标示为河南辅仁怀庆堂制药有限公司
等20家药品生产企业
生产的2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图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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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辅仁怀庆堂制药有限公司、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千汇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华源安徽仁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氨咖黄敏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霉菌和酵母菌总数、需氧菌总数。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天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奥扎格雷钠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标示为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倍特药业有限公司、海南惠普森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注射用奥扎格雷钠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广西麦克健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西京通美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柴黄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需氧菌总数。
经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九味羌活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酸不溶性灰分。
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维血宁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
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婴儿健脾散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水分。
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内蒙古怡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秦艽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含量测定。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祁东县君儒中药材发展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福益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红景天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鉴别。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云南新世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黄精(酒黄精)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玉林本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制川乌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
采取暂停销售使用
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
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
并切实进行整改
此外,近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批
抽检不合格食品的具体情况通告
涉及糕点、炒货食品、坚果制品等多品类
这些不合格食品在多家电商店铺有售
快来看看你中招了吗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罐头、水果制品、水产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大类食品15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水果制品等5大类食品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辽宁、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南、广东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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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京东朝阳嘉茂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辽宁省朝阳嘉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肖氏蜜蜂园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茶蜂花粉,菌落总数、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二)淘宝网常德小七特产零食店(经营者为湖南省常德小七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益阳大森林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乡灵300克洞庭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淘宝网亚杰美食18888(经营者为河南省登封市市区雅洁日用品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金筷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葡萄,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四)1号店麦趣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上海麦趣食品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晋江市鑫岐典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富贵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糖醇小圆满蛋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1号店翠沁斋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翠沁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1号店(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翠沁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糕(原味),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省杭州翠沁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天猫张二嘎旗舰店(经营者为安徽张二嘎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张二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四粒红花生果(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张二嘎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食品安全大于天
严格执行制作标准
加强监督检测
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来源:大众网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