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民法典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切实提高税收治理能力,营造学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青岛李沧区税务局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活动,让文本上的《民法典》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奏响“学习”前奏曲对内推动民法典入脑入心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李沧区税务局把民法典纳入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辅导讲座和个人自学的形式开展教育学习。邀请了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王海涛律师对《民法典》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以案释教”,特别对民法典的制度衔接、理论深化与法治前瞻进行了全面阐释。通过全面、系统、准确的辅导,税务干部对民法典对税法的影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坚持以学促用,充分利用党支部理论学习会、部门会议等时间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坚持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相结合,促进税务干部认识到民法典对于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奏响“宣传”交响曲对外推动民法典走进纳税人
积极运用各种阵地,向纳税人开展广泛宣传。在办税服务厅等办公场所张贴“青岛普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宣传产品;运用征纳沟通平台、税企邮箱等线上渠道向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进行广泛宣传;依托区政府网格化工作平台,将《民法典》宣传活动有机融入到各科所工作中,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有效性,让《民法典》直通纳税人、更接地气。
学习宣传《民法典》,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接下来,李沧区税务局还将凝聚多方合力推进民法典的宣传实施,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奏响民法典宣传的“法治强音”,推动民法典落地生根。
(青岛新闻广播融媒体记者:李岳锋通讯员:周萍萍吴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