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联合印发通知,公布我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
根据省公布的数据,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据此,确定我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284元,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即3269元。
来源:青岛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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