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一拖再拖,想解约?设计费不退再扣10%违约金!

2020-08-06 22:42 来源:爱青岛

  市民马先生打来电话反映,自己最近因为装修遇上了麻烦,想要解约还要扣违约金,可他却觉得有点冤。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马先生告诉记者,他2018年买房时跟东易日盛装修公司签订了设计合同,最开始交了两万元的设计费,后来在设计方案没有确定的情况下,又签订了工程合同。

  马先生说,由于设计没完成,工程款是按照预估的费用交的。但交完钱,一直没有拿到满意的设计图,导致交房七个月,装修施工一直没开始。实在等不下去,今年6月马先生提出了解约,装修公司却告诉他,解约就要扣2万元设计费,同时还要按照工程全款的百分之10扣除违约金,加起来将近五万元。

  马先生与装修公司分别签署了设计合同和工程合同,其中写道:若甲方无故终止设计合同或因甲方原因中途终止本协议,设计费不予退还。工程合同签订后,如果减少金额超过总额10%以上,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该部分金额的10%作为变更损失费。随后,记者和马先生一起来到了位于海尔路的东易日盛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解约可以,但要按照合同来。

  在马先生的坚持下,这名工作人员请示了领导,并与马先生进行了单独沟通。对于对方的回复,马先生还是不满意。

  那么从法律层面上看,马先生的诉求是否合理呢?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这两个合同应该分开来考虑。根据设计合同,设计师确实提供了服务,不过并没提供完整的、令消费者满意的图纸,实际计算费用时应根据提供的劳务数量及时长收取部分费用。而装修施工合同的违约金,则要根据装修公司是否存在实际损失来判定。

  马先生表示,会再与装修公司协商,如果不成,将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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