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陈先运受贿一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先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陈先运利用担任山东省章丘市委书记、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项目中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59万余元,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先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陈先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共计2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