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邹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四川省荣县公安局依法逮捕。这起发生在1993年的溶洞腐尸案,在27年后终于尘埃落定。
这一天离邹某某落网已有3个多月。在今年4月17日被押解回荣县后的整整60天、30多场审讯里,邹某某一直拒不供认犯罪事实。直到6月17日,才被警方击溃心理防线,如实供认了自己27年前杀害同乡莫某某后弃尸溶洞的罪行。
这让27年前的现场勘查民警张孝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起案件几乎贯穿了他整个后半生的警务生涯,如今终于在自己退休前参与了这起案件的侦破,“算是了结了那个长达27年的心结。”
而这也是荣县公安局成立以来侦破时间最长、参与人员最多、调查范围最广、调查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
溶洞惊现腐尸
与受害者同行村民隔天就跑了
1994年1月1日,荣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来牟乡(现来牟镇)一偏远溶洞内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时年30岁的张孝明与同事们一同前往开展现勘工作。
“经过勘查,我们确定了尸体是一名男性,因头部钝器伤致死,确定为他杀。”警方很快确定了受害人为此前失踪的村民莫某某。
莫某某,时年19岁,经营茶叶生意。1993年8月28日早上,莫某某与时年23岁的同村村民邹某某一同前往成都卖茶叶。8月29日傍晚,二人返回来牟镇后在镇上餐馆吃了晚饭,莫某某彻夜未归,家人多方寻找无果。莫某某家人曾多次找邹某某询问情况,邹某某坚称饭后各自分手回家,其他一概不知。
4个月后莫某某尸体在溶洞被发现的消息迅速传开后,邹某某第二天就从当地消失,其后犹如“人间蒸发”,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9任局长上任、离任
溶洞腐尸案都是交接重点案件
邹某某的突然失踪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立即围绕其家属亲友等关系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河西中队副中队长李斌说,由于当时的侦查技术比较落后,追逃的各个系统也不健全。邹某某出逃后又根本不与家人亲友联系。在漫长的20多年里,警方始终没能找到有效的线索和突破口。
“对于命案积案,局里每年都会梳理。每一任局长、每一任刑大队长上任和离任的时候,都要逐一再研判或交接嘱咐。”荣县副县长、公安局长任伟介绍,公安部“云剑-2020”命案积案件攻坚行动开始后,荣县警方对辖区内所有命案积案全部进行重新详细梳理,“来牟溶洞腐尸案确立为攻坚对象。”
今年3月20日,在经历了九任公安局长、五任刑侦大队长后,荣县公安局克服抗疫期间的种种困难,由任伟任组长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来牟溶洞腐尸案攻坚工作。
找到30年前的旧照片
大数据锁定嫌疑人踪迹
时任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现已调任其他岗位)曹国利说,专案组找来当年的案卷逐字逐句地查看,与当年的办案民警进行深入交流,但由于当年案发后嫌疑人很快就逃离,没能发现更多有价值的线索。
警方围绕邹某某的亲朋好友及其人际圈展开走访调查,对当年案发过后知晓这个事情的所有有关的人事物进行重新走访调查。“有很多当年的关系人,知晓这个事情的人,有些去世了,有些记忆非常模糊想不清楚了,当时的细节具体是怎么的根本记不起来了,因为事情已经过了27年了。”
经过长达二十余天的细致工作之后,警方仍未发现邹某某的任何线索,也未发现邹某某与亲朋好友有任何联系,案侦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此后,警方获取到一张邹某某年轻时候的旧照,通过大数据对比发现:四川省达州市渠县鲜渡镇居民林某某与邹某某的面貌相似度极高。
民警当即奔赴达州,围绕林某某的户籍、婚姻、家庭、活动轨迹等方面展开调查发现:林某某于2006年与达州市渠县鲜渡镇居民胡某结婚后落户当地。但在林某某的户籍信息里,没有迁来地信息,林某某多年来的活动轨迹多在外地。林某某和胡某生育的儿子暨不姓林,也不姓胡,而是随胡某的前夫姓。
专案组大胆推测,这个林某某极有可能是冒名顶替的邹某某。
荣县警方获悉,林某某曾因打架斗殴被浙江警方查处并采集了DNA信息,专案民警当即采集来邹某某哥哥的DNA与林某某进行比对证实:林某某与邹某某的哥哥系同一家族人员。
27年前从荣县来牟镇消失的邹某某终于浮出水面。
承认冒用他人身份
拒不供认杀人
荣县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确定,林某某落脚在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一带。4月10日晚,专案组民警连夜飞赴浙江。了解核实林某某在塘下镇一家维修公司做焊工,其妻子胡某在塘下镇经营一家小卖部。
4月15日,林某某下班进入小卖部,民警佯装成顾客进店,对林某某的体貌特征进行了核对。“邹某某的体貌比较特别,身高仅有1.4米左右。所以当我们看到这个林某某后,基本上就确定是他了。”民警还发现,自称是福建人的林某某四川口音浓厚。
民警立即对林某某实施了抓捕并立即就地审查。林某某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确为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来牟镇的邹某某,出来打工后冒用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但对当年杀害莫某某的犯罪事实拒不供述。
30场审讯持续60天
视频攻心嫌疑人下跪认罪
4月17日,邹某某被押解回四川荣县,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其刑事拘留。
邹某某交代,当年确与莫某某一同前往成都,莫某某卖茶叶、他卖鳝鱼。1993年8月29日傍晚返回来牟镇后,二人一起吃了晚饭便各自分开回家,对于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概不知。邹某某的妻子也认为丈夫林某某没有过错更没有犯罪,不愿帮助警方进行劝说。
荣县公安局抽调了10多名民警组成审讯组,制定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审讯方案。每天早上开会讨论后展开审讯,审讯结束后又开会分析总结。
为了让邹某某尽快知罪认罪悔罪,办案民警重返浙江瑞安,找到邹某某的家属亲友,录制了近1个小时的视频,带回荣县给邹某某看。亲友们在视频里既有对他的指责和责怪,也有对他的劝说和安慰。
邹某某开始从坚决否认到沉默不语心事重重。
6月17日,邹某某在与民警谈及妻儿时突然流泪,砰的一声跪到了地上,接连磕了三个响头:“我说,我都说”。民警赶紧把他扶了起来。
荣县警方在抓回邹某某的60天里一共开展了30多次审讯,每一次的审讯时间都在3个小时以上,最多时候有七八个小时。审讯材料厚达半米高。
抢劫杀人弃尸溶洞
潜逃后成家并育有一子
邹某某交代,他早就有预谋准备找个有钱人实施抢劫。当莫某某和他同行到成都卖茶叶收入了约2500元后,邹某某便在晚饭后将莫某某诱骗至溶洞,用石头击打莫某某头部将其杀害,抢走了2400元。其后邹某某均以饭后各自回家为由,坚称与莫某某失踪一事无关。
莫某某尸体被发现后,邹某某立即仓皇逃离,并隐姓埋名至今。
邹某某从荣县逃至云南,靠打临工维持生计,后辗转至浙江打工。为逃避查处,他冒用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2005年在浙江认识四川达州女子胡某后,入赘女方结婚并生育一子。二人长期在浙江打工,很少回川。邹某某更是从未与荣县的家人有过联系。
邹某某说,逃亡的20多年一直都低头做人,连自己的儿子都只能跟着老婆的前夫姓。交代了罪行之后感觉整个人都轻松了,和民警谈笑风生。“他跟我们说,他以前确实是一时冲动,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而且他也认识到一个20来岁的年轻生命被他给剥夺了,他觉得自己也非常后悔。他说如果让自己再选择一回,一定不这样做,现在成了这个后果,无论受到什么处罚都接受。”
被害人莫某某的母亲已经年近八旬,自儿子被害后,悲愤成疾精神失常。莫某某的父亲因唯一的儿子被害,没几年也撒手西去。当民警将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的消息通告给受害人家属的时候,莫某某的母亲激动得痛哭不已,感谢警方还了儿子一个公道。“在表达这些意思的时候,这个一直疯疯癫癫的老太太显得格外正常。”
7月30日,荣县检察机关依法批准对邹某某予以逮捕。
这一天,距离莫某某被害已经整整过去27年了。
来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