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委组织部印发《青岛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激励全市广大公务员在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国际大都市的实践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实施意见》建立“共性+个性”指标体系,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注重制定量化指标,围绕全市重点攻坚任务,把机关年度目标任务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名公务员,做到可落实、可衡量。注重落实“三化一型”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区分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公务员特点,加强对组织力执行力的考核评价。注重考核公务员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实际表现,对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的公务员,注重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
《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平时考核周期和基本程序方法,将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原则贯穿公务员平时考核全过程。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开展1次,按照个人小结、审核评鉴、结果反馈的程序进行,形成实践可操作、成效可衡量的闭环体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平时考核主体责任,把公务员平时考核作为加强机关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不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注重“考人”“考事”相结合,将平时考核与部门绩效(综合)考核、专项业务考核的统筹融合,与机关及其内设机构的计划总结、工作例会、监测评估等绩效管理手段相结合,与“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三述”等制度相结合,确保考核效果,切实减轻公务员负担。
《实施意见》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教育培训、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对达不到现岗位要求、完不成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鼓励将平时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奖励、提高基层收入待遇等挂钩,物质奖励体现差异性,达到一定激励效果。
青岛新闻广播融媒记者: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