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立警医合作新机制 保障交通事故救援“生命通道”

2020-07-24 11:57 来源:爱青岛

  7月2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由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银保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制定的《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工作规范》暨由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的《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了20位岛城知名救治专家、28家危重伤员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定点医院和135个交通事故伤员救援点,使道路交通事故危重伤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妥善救治,最大程度地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保护和挽救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适用范围为:

  1.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2.发生重伤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3.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泄露、爆炸、燃烧,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4.大型客车、校车、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等车辆发生翻车、坠车、燃烧事故,造成群体性伤亡;

  5.发生其它需要救援的道路交通事故。

  《规范》规定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指挥组,发生上述范围道路交通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组织指挥公安交警、消防救援、卫生健康、银保监部门及保险企业展开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公安交警部门职责: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络组,协调消防救援、卫生健康、银保监部门及保险企业,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消防救援部门职责: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消防救援协调联络组,指挥调度消防救援队伍破拆抢救受伤、受困人员,对事故车辆灭火,堵漏、稀释有害物质等施救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职责:在全市范围建立以三级综合医院创伤中心为主导、以院前急救体系为依托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治“绿色通道”网络,指挥、协调现场医疗救治工作,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危重伤员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急危重症伤员的会诊和抢救指导工作;银保监部门职责: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保险理赔协调联络组,负责督导驻青财产保险公司落实医疗费用先行垫付工作;保险公司职责:依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按照救援优先、特事特办的原则,财产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相关费用,积极开展赔付工作。

  《规范》规范了救援流程:公安交警部门接到报警后,对符合应急救援的事故,启动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清理应急救援通道,引导消防救援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开展施救工作。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启动快速救治“绿色通道”。需要医疗费用垫付的,经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向保险公司出具医疗费用垫付通知书;伤员符合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审批办理救助基金垫付。危重症事故伤员需要紧急转院的,在具备条件区域,组织协调“空地一体化”应急救援;消防救援部门接到报警后,就近调度事故发生地消防救援队伍,展开破拆抢救受伤、受困人员,对事故车辆进行灭火,堵漏、稀释有害物质等施救工作;院前急救部门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互通和反馈制度,加强与交警部门联动,快速传递信息。急救站点根据伤员情况,调度急救车赶赴现场实施急救。院前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进行快速评估,启动救治预警级别、实施必要的处理并确定接收医院,并将伤情、采取急救措施等信息提前告知接收医院。接收医院获得伤员相关情况后,迅速启动院内急救程序,开启绿色通道,做好人员、设备、药品等准备。院前急救人员将患者送达后,双方对伤者主要伤情、次要伤情、已经采取的急救措施、急需的急救措施等进行交接。

  据介绍,为确保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了救治原则:“快速反应、警医联动、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根据伤病员情况“快速就近、有效救治”,保证急救转运高效、安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公安交警部门职责: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快速救治协调联络组,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及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抢救费用垫付工作。危重症事故伤员需要紧急转院的,在具备条件区域,组织协调“空地一体化”救援。卫生健康部门职责:指挥、协调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医疗救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以三级综合医院创伤中心为主导、以院前急救体系为依托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救治“绿色通道”网络,布建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救援点,确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定点医院,成立危重伤员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急危重症伤员的会诊和抢救指导工作。市急救中心职责:建立医疗救援快速联络机制,组织各级院前急救力量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迅速评估伤员病情,积极实施伤员现场抢救和快速转运工作。市中心血站职责:贮备充足血液制品,满足危、重伤伤员救治的医疗用血需求。组建好应急献血队伍,做好临床用血保障。各医疗机构职责:定点医院成立院内救治团队,开通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对道路交通事故重症伤员特别是重度颅脑、心肺、肝脾损伤伤员开展应急救治。对需要转诊治疗的,经必要处置后派员护送到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并提供危重伤员病情等信息。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和有能力的二级综合医院加快推进创伤中心建设,整合加强院前急救、急诊科、骨科、神经外科、胸外科、重症医学科等创伤救治相关临床专科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院前院内创伤分级预警机制、救治流程、信息共享机制。市立医院建立市级创伤中心,承担危急重创伤诊断、会诊与治疗、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治工作,并负责指导全市各级医院创伤中心建设。

  救援流程:(一)院前急救快速反应。急救中心进一步加强与“122”报警服务台的联动,对于重度颅脑、心肺、肝脾损伤的信息形成互通和反馈制度,严格执行接警、处警等制度,做到准确接警快速传递信息,根据事故发生地点、伤亡人数等情况,迅速调度急救车赶赴现场实施急救。(二)现场急救快速处置。院前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环境安全、伤者人数、受伤部位、伤情等进行快速评估,按照救急就近原则确定收治医院或创伤中心,并将伤员人数、主要伤情、次要伤情及采取的急救措施、急需的急救措施等信息提前告知接收医院。(三)院内救治绿色通道快速启动。接收医院迅速启动院内救治程序,做好必要的救治人员人数、设备、药品等的准备。院前急救人员将伤员送达后,双方进行交接,再次确定伤情评估、采取的急救措施、急需的急救措施等。接诊医院迅速开启绿色通道,使伤员得到由复苏、损伤控制确定性治疗到康复的全程化救治。

  通讯员:曲海青、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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