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发布通告称,
接群众举报,
在市中区中海环宇城写字楼1905号办公的
福泰金融有限公司,
以帮助客户炒卖外汇赚取高额利润为由,
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
为有效打击犯罪行为,
及时固定证据,
现面向社会征集线索,
请涉及在该公司投资的投资人、
知情人与七贤派出所联系。
通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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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2日,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七贤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在市中区中海环宇城写字楼1905号办公的福泰金融有限公司,以帮助客户炒卖外汇赚取高额利润为由,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公司自2011年5月以来,先后在市中区明珠怡和商务中心3615号、天桥区时代总部基地注册山东韬胜投资有限公司和山东恩盛经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份变更为福泰金融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被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七贤派出所立案侦查,为有效打击犯罪行为,及时固定证据,现面向社会征集线索,请涉及在该公司投资的投资人、知情人与七贤派出所联系。
此外,近期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发布两则警方通告
相关人员请及时报案!
警方通告
2020年5月30日,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先后对徐某鹏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检察机关批准现已对徐某鹏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现案件正在侦查中。
一、因侦查办案需要,同时最大限度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在世屹高新区分公司(淄博炳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总部(淄博高新区齐鲁电商谷E座8楼)集资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集资有关的合同、收据、银行交易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8月6日前到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石桥派出所登记报案。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齐风大道5000号,联系电话:0533-3916110,联系人:王警官17805337637、刘警官17805337615。
根据法律规定,在淄博高新区以外地区通过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地分公司集资的参与人,请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所在分公司归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二、根据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佣金、提成、返点费、好处费、代理费等,应当依法追缴。现公安机关告知该案从业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说明情况并退还在该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针对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三、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请相关人员及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对于散布各类谣言,恶意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7月20日
警方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立案侦查的姚某英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正依法办理中。
为最大限度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通过姚某英、高某、姚某江推广投资“以太贸易”的相关人员中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及与集资有关的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7月29日前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
登记地点: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侦大队(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45号院内)
联系电话:0533-2139528 联系人:胡警官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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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