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们报道了沈女士在即墨区一家医保城买滴眼液的时候,销售人员错把滴耳液给了她,结果沈女士就把这滴耳液滴到了自己丈夫眼睛里,造成眼球灼伤。现在双方的处理结果出来了,医保城方面赔偿给沈女士两万元,作为医药费还有日后的康复费用。这件事看似是一起消费纠纷,但实际暴露出来的,却是商家在销售处方药物时,缺乏必要的流程和管理规范。
那么这到底是一家药店的偶然事件,还是具有普遍性的呢,今天咱一起看看记者的调查。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要求,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必须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必须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去年3月份起,国家药监局一纸令下,全国药店开始了“挂证”大整治,执业药师缺口大的问题也越发凸显,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被认为是解决药师不足的途径之一。
那么在实际生活,远程审方这一流程,究竟是如何运作的?
购买处方药,不到1分钟
记者首先来到了市北区四流南路上的一家医保城。
记者告诉销售人员,自己前一天晚上腹痛腹泻,起初销售人员给我们推荐了一些非处方药,之后记者点名要了吡哌酸片,销售人员又给我们搭配了了一种消炎药。这两种药,都属于处方药。
记者用手机扫描了二维码,登记了个人信息,办理了会员卡,紧接着销售人员就在电脑上获取了这些信息,并填写了记者刚刚所述的腹泻症状。
销售人员简单地填写了几个字,不到一分钟时间,记者就顺利买到了处方药。
至于网络那头到底有没有药师把关,记者也不太清楚。
销售人员告诉我们,药师会根据提交顺序,依次审核,还需要些时间,不过方便起见,我们可以先离开。
药师不在线,处方药照开
紧接着,记者又来到了位于南京路和敦化路路口附近的一家医保城。
难道说这位销售人员正是驻店的药师?仅凭记者所说的嗓子疼三个字,就给我们开具了处方吗?记者现场要求,看看这个处方。
记者的要求,让这位销售人员面露难色,显然,药店这边根本不能与那边的审核药师直接取得联系。
市北区的两家医保城,情况差不多,虽然都走了远程审核流程,可药师根本不能在线做到即时审核回复,而这边药店也都在没有回复的情况下就卖出处方药。
那市南区的情况又如何呢?记者来到了医保城南京路二店,买了消炎药品阿莫西林。
与之前的情况差不多,这位销售人员在简单操作后直接把药卖给了记者,前后不到一分钟的功夫。
记者要求与在线的药师取得联系,销售人员说,只能打电话,随后她又致电了一位公司同事。
这个方究竟什么时候可以审出来,记者没有在现场继续等待,而是拿着已经到手的处方药,先离开了。
远程设备成摆设,压根没用过
那么除了医保城之外,其他一些品牌的连锁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又是怎么做的呢,记者也随机体验了几家。
这家美康大药房的收银台位置,就摆放了一台面朝顾客的显示器和一个摄像头,看上去就是专门为远程问诊、远程审方准备的,不过在实际操作时,也成了摆设,压根就不使用。
销售人员只让记者写下了姓名和电话,说稍后会补上一个电子处方。
事实上,在记者提及这个问题前,销售人员并没有主动询问过我们,是否吃过这种抗生素。
如果真的是服用后出现什么问题,恐怕早就为时已晚。
远程审方的规范流程
那么真正的远程审方,规范流程究竟是怎么样的,药店又应当如何执行呢。
记者以市民身份,电话咨询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处的工作人员。
记者查询到,《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中规定,执业药师审核、调配处方后应签名确认,未凭医师处方销售、调配处方药、处方未经审核或执业药师未在职在岗履行处方审核职责销售处方药的,所涉及的连锁企业、执业药师将按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企业内部集中、远程处方审核服务的,处方审核服务平台应具备人脸识别、指纹确认、视频录像等功能,并制定完备的工作制度,确保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有效展开工作。
就记者目前的调查情况来看,很多药店在实际运作当中,都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去执行,远程审方从前置必要条件,变成了后置应付检查的操作。
那广大市民的用药安全,又由谁来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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