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青岛地铁内,一男子猥亵女性!

2020-07-18 10:30 来源:半岛网

  7月5日,皋虞站派出所成功办结一起猥亵他人治安案件。

  7月4日,钱谷山警务室接到女乘客张某报警,称其在地铁11号线温泉东站到皋虞站区间的列车上被一男子猥亵。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将违法嫌疑人韩某控制,鉴于韩某处于醉酒状态,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

  经询问,韩某对其于7月4日在地铁11号线列车上实施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韩某给予行政拘留15日处罚。

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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