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通过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以下简称“规范化农贸市场”),全省共有76家农贸市场进入名单,其中我市13家,位列全省第一。截至目前,我市共创建两批共29家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
开展食品安全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是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由市场开办者依法开办,位于城区、社区内,以销售畜禽、果蔬、水产、粮油等各类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为主的农贸市场(含便民市场、社区市场)均可申报规范化农贸市场。按照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参与创建的农贸市场必须制度健全、场所规范、档案完善等,入市销售者必须亮证经营,并达到一定的卫生要求、检验检疫要求等。如,农贸市场按照食用农产品类别实行分区销售;市场开办者查验入场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合格证明文件,并留存查验记录;食用农产品摊位柜台悬挂统一制作的经营信息公示牌;入场销售者销售设备或者设施干净卫生,并具有与其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备或者设施等。
在此次入选的13个农贸市场名单中,胶州市最多,有4个,其次是李沧区3个,城阳区2个,市南区、市北区、崂山区、西海岸各1个。根据省市场监督局计划,2020年也是全省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已经开始,根据省局计划,今年我市计划创建15处。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做好创建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将方案下发至农贸市场的开办者手中。同时要求各区市,要组织参与创建的农贸市场认真学习标准要求,对照标准查缺补漏、补齐短板、规范经营,对参与创建市场进行跟踪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凡参报必须达标通过。对已完成创建的市场,实施动态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要充分体现引领带动作用,确保持续达到标准规定内容和要求,今年省局将对2018年公布的规范化农贸市场进行复评,对不能持续达到创建标准要求的,取消其命名并向社会公告。
记者: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