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市首次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
随着现代农业的兴起,出现了一批新型职业农民群体,他们以农业为职业,依靠自身专业技能,从事一定规模的种植、养殖、加工、物流、农机等农业经营,逐渐成为推动现代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一直以来,新型职业农民并未纳入职称评价体系当中。去年,根据山东省《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省人社厅确定在我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试点工作。评审主要是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评审范围涵盖了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及农技推广、农村电商、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等领域,共设置初级、中级两个层级,农艺、畜牧、工程三个专业。
与以往的职称评审不同,此次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对参评人员的学历、论文等均不作要求,坚持能力、业绩导向,重点考察技术水平、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种植多少亩粮食、培育多少亩苹果、饲养多少头奶牛都可以作为评审的依据。“播厥百谷,既庭且硕”,农业生产历来追求作物的产量和品质,通过把这些符合农业、农民特点的业绩成果纳入到评审标准中来,创新评价机制,确保评选出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据了解,此次评审采取个人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镇(街)党委政府(办)推荐、区(市)农业农村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市农民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组织流程。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将在七月下旬开展,最终评审通过取得农民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及其所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在平台建设、人才奖励评定、项目扶持、人才赋能项目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使掌握农业专业技术的职业农民正式纳入人才评价范围,是对人才评价工作的新探索、新尝试。通过此次职称评审工作,大批掌握专业技术的“田秀才”“土专家”获评职称,将极大提高职业农民的社会认可度,加速农村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聚集,加快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于实现农业产业化、打好乡村振兴攻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