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台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雄等40人犯罪集团涉恶案,作出一审宣判。 被告人张雄等3人 ●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至16年不等; ●处罚金6万元至21万元不等。 被告人李兰花等37人 ●敲诈勒索罪、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2年6个月不等; ●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不等。
被告人娄英山等人 冒充貌美女性在网上诱骗被害人到医院做检查。 被告人梁业青等人 对前往丽人医院就诊的被害人进行分流和收费。 被告人李大鹏等人 伪造或篡改B超、化验检查数据配合医生欺骗受害人。 被告人甄凤娟等人 配合被告人邢贞军等人“开发”病人,通过夸大、虚构病情或在手术中故意制造疼痛等手段诱骗、迫使患者接受额外高价治疗,对术后未缴清费用的被害人采取插尿管或控制输液速度等方式进行阻碍,直至患者缴清费用为止。
来源:台山市人民法院、江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