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位于市南区南海路9号青岛朗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与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被市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悉,2020年5月4日,市南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南海路9号青岛朗芮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七日内整改完善。2020年5月26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仍存在上次检查所指出的问题,并未进行有关整改。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且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为此,根据该企业的上述有关行为,2020年6月29日,市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进行警告。
记者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提供的企业电话拨打过去,接电人员却否认自己为该企业员工,并匆匆挂断电话,无法进一步向其核实。
来源:信网
记者: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