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
王春婷(化名)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一案。
因为丈夫的案件要开庭自己要跨省旁听,
为了不白跑一趟,
王春婷随车携带了6包甲基苯丙胺(冰毒),
而且为了壮胆,
她还特意邀请了三位毒友陪同。
千里贩毒落网
2015年6月,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获取线索:一起贩卖毒品案的被告人刘利明(化名)的妻子王春婷(化名)将在淄博市淄川区进行毒品交易。
民警通过侦查摸排,确定王春婷及三名男子驾车于2015年6月4日由老家河南省平顶山市抵达淄博市淄川区。
当日,王春婷等4人旁听了刘利明等人贩毒案庭审,庭审结束后被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抓获,并当场从其驾驶的轿车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6包,共计约600克,同时在该车内发现自制冰壶一个、锡纸一包及塑料封口袋一宗。
经依法讯问,王春婷交代:因为丈夫的案件要开庭,她于6月3日出发到淄博市淄川区参加旁听。常言道“贼不走空”,为了不白跑一趟,王春婷随车携带了6包甲基苯丙胺(冰毒),而且为了壮胆,她还特意邀请了三位毒友陪同。
据交代,当四人驾车行至菏泽高速路服务区时,王春婷拿出了随车携带的冰壶,与随行人员在车内吸食了冰毒。
被抓后,王春婷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当时处于哺乳期,犯罪嫌疑人王春婷被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期间,王春婷潜逃,直至2019年7月19日被抓获归案。
深挖追诉漏罪
该案以贩卖、运输毒品罪移送审查起诉后,淄博市检察院的吴斌细致梳理这起跨省贩卖、运输毒品案的“全链条”,对案件进行了更加细致的思考。
在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后,吴斌列明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王春婷在其轿车内容留同行的胡立志(化名)等人在车内吸食冰毒的犯罪事实,认为王春婷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建议侦查机关进一步补充、固定证据。
侦查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迅速对案件进行了扎实细致的补充侦查,不久,淄博市检察院对王春婷在以贩卖、运输毒品罪的基础上增加了容留他人吸毒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过审理,2019年12月27日淄博市中级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王春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杨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