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喜欢带院儿的房子,2011年他就在晓港名城二期买了个一楼,可这房子从13年住进去,就没少给他添麻烦。
李先生2011年在晓港名城二期买了一套房子,2013年装修完之后就住了进去,李先生说,由于是一楼的关系,自打搬过来,下水就没痛快过。
李先生说,管道返水每月至少发生两回,起初只是从厕所往外冒,后来厨房里的下水也跟着闹妖,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为了解决管道返水的事儿,他也没少找物业和开发商。
冒了投,投了又冒,李先生说,下水道返水的事反反复复就是没法彻底解决,于是他就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引起物业的重视。
下水道用了6年的时间总算修好了,李先生开始和物业谈赔偿的事儿。
李先生说,因为报销一直没下来,他就欠着两年的物业费,大约有8000多块钱没交,可就在前几天,法院打来了电话,说物业起诉了他。
在李先生看来,家里泡水造成了损失,物业一直在积极处理,目前只是赔偿没有达成一致,但双方可以协商,完全没必要对薄公堂。
那事情到底是不是像李先生所说,李先生和物业之间的损失赔偿又卡在哪里呢,为了把事情弄清楚,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来到了小区物业。
由于是假期,物业只有值班人员,随后记者提出电话与负责人进行沟通,值班人员电话请示负责人后称,不方便与记者通话,下一步需要和街道一起协商处理李先生的事儿。接着,记者又和李先生跑了趟即墨路街道办事处。
街道工作人员说,李先生的事之前已经组织物业和业主一起进行了协商,物业已经将李先生的诉求反映到了总部,目前需要等答复,端午节后街道会再进行督促。当着记者的面儿,街道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又给物业一位上级领导打了电话,劝说对方尽快处理李先生的赔偿事宜。
现在李先生的事儿僵在这里,如果物业能多替李先生想想,尽快落实赔偿事宜,可能李先生的心结也就解开了,那物业为业主提供了服务,交物业费也是理所应当的,相互之间经常打交道,谁也不会愿意心里一直存着疙瘩,我们在这也希望双方能坐下来好好聊聊,多替对方想想化解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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