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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张罚单!个人信息遭泄露,涉事公司被罚5万

2020-06-23 22:34 来源:爱青岛

  生活中,很多消费者经常会收到各种各样的推销电话、层出不穷的诈骗信息等等,他们到底是如何获取消费者的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呢?其实,是有人在非法收集和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向非法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开刀”,一家房地产销售公司因此收到5万元的罚单。据了解,这也是我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今年5月12号,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检查市北区某楼盘销售中心时,发现女置业顾问王某某,正在使用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拨打消费者电话推销楼盘,随即对有关情况展开询问核实。调查中发现,负责这个楼盘销售的某房地产销售公司,存有270名登记于其他楼盘的消费者信息等。

  随即,执法人员通过对销售员王某某拨打的81个电话,逐一电话调查并录音,其中53位消费者接受电话调查,有5位消费者进行书面签字确认,证实他们都没有咨询或者去过这家楼盘看过房子,也没有留下个人信息,更没有同意其使用个人信息推送其他楼盘的商业营销信息。

  最终,通过深挖线索,固定证据,抽丝剥茧,执法人员确认消费者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该公司行为涉嫌违法违规,决定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公司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当前,我国已经有单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就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进行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公民因个人信息遭到侵犯而提起民事诉讼的案件,在绝对数量上比较少。将于明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将弥补司法领域的法律空缺,侵犯个人信息将承担侵权责任。

  明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围,也都是人格权利的一部分。处理这些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经同意才可使用。可以说,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向非法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开刀”,作出行政处罚,是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法典》精神的重要体现。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新颁布的《民法典》,让个人信息保护实现有法可依,是法治的重要一步,未来还要通过司法实践,真正实现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法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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