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济南市工作实际,济南市2020年度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暑假时间确定:
小学:7月7日起放暑假,幼儿园参照执行。
初中学校:7月17日起放暑假。
高中阶段学校:7月31日起放暑假。
各中小学秋季新学期开学时间为9月1日,8月31日报到。
市教育局要求,要加强期末教育教学管理,合理做好有关工作安排,客观公正做好学生期末评价,确保放假前各项工作安全稳定。
有序开展期末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和期末复习工作,不得为赶课程进度和应对考试,随意调整抢占课程课时,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合理安排期末评价。要充分考虑学生居家接受线上教学和复学复课时间较短的特殊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评价形式,合理组织学生学情质量检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办区域性的统考统测,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集中测试。学生期末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不得进行成绩排队。探索实施“等级+评语”评价方式,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要力求准确、科学、客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科学引导放假前疫情防控教育。要在放假前利用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和家长进行当前疫情形势和防护知识再教育,加强近期到过或与中、高风险的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师生、家长的排查和检测,教育师生和家长从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虑,假期尽量不到本市以外特别是中、高风险的疫情重点地区旅游、探亲、出差,家长和师生承诺暑假期间不到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就餐、观影、购物等活动。离开济南到外地时要及时报告目的地和往返时间,保证行踪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认真落实放假前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利用线上、线下形式和济南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对师生和家长进行一次暑期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告知家长切实负起监护学生安全的责任,与学校密切配合,坚决避免学生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并增强自护自救能力,确保度过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假期。
来源: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