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以来,青岛市市场监管系统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青岛川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20年4月2日,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向青岛川香园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产品检验报告时,在其成品库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香辣海白菜”成品,包装内《合格证》标注生产日期为2020年4月4日,产品共计74箱,当事人构成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2020年4月24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对青岛川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6万元;2.没收违法生产的“香辣海白菜”74箱。
青岛鲁丰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2020年2月14日,根据群众举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青岛市市北区松山路10号青岛鲁丰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二层仓库货架上摆放19种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80盒(袋)。销售总额8597元,销售利润556元。经调查核实,该单位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3月25日,市北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5.5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556元;3.没收无中文标签预包装食品80盒。
王栋玉、于胜磊无照经营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20年2月9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对于胜磊的住处进行执法检查。经查,王栋玉和于胜磊无营业执照通过微信朋友圈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对王栋玉作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3.3万元;2.没收侵犯“飘安PIAOAN”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飘安PIAOAN”一次性使用口罩6600个及“漂安PIAOAN”一次性使用口罩4220个;3.没收违法所得492.05元。对于胜磊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3.3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250元。
招商银行城阳分行食堂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2019年11月14日,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信,反映招商银行城阳分行经营企业员工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无证经营。2019年12月6日,该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食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2名工作人员正在食品加工区内从事食品加工活动。现场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2020年2月7日,城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人民币6万元;2.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
来源: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