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说,他在城阳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上周四有人通过微信和他联系,让他找52名工人去莱西214省道附近的一处草莓基底摘草莓。可是工人忙活了一天,将近十个小时,到最后却没有拿到钱。
按照张先生的说法,当时联系他的这个草莓园的对接人跟他承诺工资是一天一结算,每个工人一小时18块钱,自己给工人一小时15块钱,这样忙活一天下来,他还能挣个小几百。张先生的小算盘打的挺好,但现实是残酷的,工人干完活,他去要钱时,却一分钱也没拿到。那究竟为什么对方不给钱呢?记者跟随张先生来到了草莓园,见到了这位对接人。
这位草莓园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他提出的条件是工人必须一小时摘完两筐,也就是一人十小时摘够20筐,这个钱他才认账。否则就按照一筐8元的价格,按筐结算。
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一方认为是按小时结算,另一方则明确表态要按筐数来,就这样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而当天,张先生从工人口中得知的一个细节,让他觉得雇佣这么多工人来采摘园,可能不仅仅是摘草莓这么简单。
又穿工装,又拍照,这哪是来摘草莓的,分明为了拍摄需要来给草莓园撑门面的。
按照草莓园的说法,一人十小时20筐,52个人,一天就是1040筐,但是实际操作起来,这个采摘量根本不可能达到。当天大伙摘了一天,满打满算才120多筐。莱西的草莓找城阳的人力大老远来干活,张先生觉得这可能原本就是个陷阱。
没有合同依据,究竟孰是孰非难如今难以判断。张先生维权遇阻,可又不想再耽误工人时间,最终只能妥协选择按筐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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