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今日聚焦》报道了《灌溉用电“糊涂账”究竟何时能理清》,曝光了平度部分村庄灌溉用电价格遭村民质疑,价格如何制定、谁来监管陷入盲区。4月28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农业生产用电转供电加价标准不得高于0.2元每度。但记者调查发现,在平度部分村庄,这一政策至今未传导到位,农民依然在为最高限价两倍的灌溉电买单。
平度市崔家集镇北高戈庄村是一个传统农业村,有2000多亩耕地,普遍种植小麦、土豆等作物,灌溉需求量较大。6月7日中午,一位村民向记者吐槽起了村里的灌溉电价。
平度市崔家集镇北高戈庄村村民谭先生:就俺村里一块五一度,找谁也不管用,有反映的管什么用,人家有合同,十年了。
这位村民告诉记者,村集体投资建设的灌溉电设备被个人承包后,价格一直是每度1.5元。记者对比发现,这一价格比国家电网农业生产用电每度0.51到0.54元的销售电价,高出近两倍。采访中,还有村民告诉记者,今年年初,两台新的变压器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投用,大家本以为灌溉电价因此会降下来,没想到,新旧设备同时使用,电价却分毫不变。
平度市崔家集镇北高戈庄村村民:电还是一块五,变压器也让人弄去了。(记者:那政府这个项目老百姓没捞到实惠啊?)没有没有。有捞到实惠的,谁包的谁捞到实惠。
平度市崔家集镇北高戈庄村灌溉用电管理权承包人:(记者:现在好多村都降下来了)对对。(记者:你们不降降价?)合同到期再说吧。(记者:什么时候到期?)还有一年两年的。
在广大农村,由于国家电网未能实现田间地头全覆盖,为了解决灌溉用电问题,往往由村委或个人投建灌溉用电设施,供村民使用,这种行为也被称为农业生产用电转供电。与城市转供电有明确价格标准不同,长期以来,我省农村灌溉电价缺乏定价依据和统一标准,由此造成价格混乱、监管困难。今年4月28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管理的通知》,让这一问题迎来解决曙光。按照《通知》:农业生产用电转供电主体(不含“以电折水”供水单位),加价标准不得高于每千瓦时0.2元(含税)。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不满1千伏的农业生产用电就是五毛四一度,他可以再加收两毛钱的加价费用,除此之外,不允许他再收别的费用。电价是政府定价,他如果多收你的就是违反价格政策。
按照要求,农业生产用电转供电的终端价格不得超过每度0.74元。显然,北高戈庄村每度1.5元的灌溉电价,是这一标准的两倍。记者调查发现,未执行省发改委加价标准的,不止是北高戈庄村。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后李付庄、矫家疃,明村镇马台村、西狮子口村的灌溉电价都在1元以上,最高达到2元一度。
平度市白沙河街道矫家疃村民:一块零九分一度,贵。
平度市明村镇西狮子口村村民:俺这边两块钱一度,都快浇不起了,三十来亩地,今年五千块钱不够。
平度市明村镇马台村村民:两块钱一度,农民负担比较重,老百姓肯定怨言比较大啊,问题是贵也得用啊,不能不浇地。
记者调查发现,通知下发已有一个半月,但田间地头的灌溉电价依旧坚挺。一位村书记明确告诉记者,自己未收到价格调整通知。
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后李付庄村党支部书记:周围都是一块二一度。(记者:省里下了文件,加价不能超过两毛钱。)我真没看见,我没接到这个通知。
针对灌溉电价虚高问题,《今日聚焦》关注多时,在4月23日报道中,平度市相关负责人曾明确表示,在平度全市范围内排查梳理,规范灌溉用电收费标准和行为。4月28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中明确:各地要确保惠农政策执行到位。5月14日,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又联合下发《2020年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5月底前对全省转供电主体进行集中摸排,建立“一台账、一清单”,并开展专项整治,限期解决。这些工作推进到哪一步了呢?记者拨打了平度市市场监管局的公开电话。
平度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我们一直在排查,一直在清理。(记者:什么时候开始的?)早就开始了。(记者:什么时候?)具体不是我负责,我不知道怎么答复你。你关注的这个问题就反馈给你了,好不好。(记者:什么时候反馈给我?)
没等记者说完,这位工作人员直接挂断了电话。两个小时后,记者再次致电平度市市场监管局咨询。
平度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你说的是转供电,不是农业生产灌溉用电。(记者:农业生产用电转供电,也是转供电。)这一个我们早就已经开始做了(记者:清单建起来了没有?)我们有工作台账。(记者:对农村这个台账有没有建立?)
本台短评: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执行
两次致电主管部门、两次被挂断,记者最终没能得到工作推进的权威答案。而田间地头的采访又证明,省里出台的政策并未得到真正落实。此前《今日聚焦》在对农村灌溉电价虚高的报道中,主管部门、区市政府都表达了由于缺乏政策依据,给监管带来难度的说法。那么当政策出台后,为何没能在第一时间执行呢?政策的生命力就在于落实,农民的减负之路更要快步疾行,绝不能让惠农政策在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走的如此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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