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4日10时,温岭槽罐车爆炸事故已造成19人死亡、172人受伤。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对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各方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公安部派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2020年6月13日16时40分许,一辆牵引车牌号为浙CM9535、挂车牌号为浙CM138挂的液化气槽罐车行驶至G15沈海高速公路往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互通匝道中段发生爆炸,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
接报事故后,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当地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和伤员救治,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