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4日),胶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燕做客《行风在线》时,对市民提出的医保报销问题做出解答。
报销政策不落实?
有市民反映,家里老人去年在青医附院做了支架手术。老人每月去医院开药都会报销一部分,但是大病超限额的部分就不报销了。
今年早些时候,老人从新闻了解到,超额部分会报销,但是转诊胶州市中心医院后,医院回复没有报销政策。
超额费用再报销30%!
高燕表示,按照医保规定,居民医保参保人的门诊大病诊疗费是有限额的,根据不同病种,超过病种上限限额的部分,按照原来规定不给与报销。
后来实行分诊诊疗把病人转入基层医院。对此,2020年青岛市调整了报销政策。今年居民参保人在门诊大病治疗后,费用超过病种上限的部分,病人如果转诊到社区医保点或者一级诊疗单位,费用会再报销30%。
最后高燕说,市民提到的胶州市中心医院属于三级乙等医疗机构,因此超额费用不会报销。市民住在李哥庄,病人如果转入李哥庄卫生院,就可以享受超额部分30%的报销。
爱青岛/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记者 纪礼家 见习记者 荆锡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