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3种情况可申请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最高10万元,许多人还不知道!
一起来看交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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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肇事者一时无法垫付医疗费用,受害者可以提出申请,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近日青报君在李沧交警了解到,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只针对三种情形:
假如发生机动车伤人事故,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需要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机构会告知医疗机构,医院启动绿色通道来紧急抢救,抢救费用先使用交强险责任限额,超出部分由救助基金垫付,垫付的抢救费用最高可达10万元。医疗机构提交经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审核的抢救费用证明材料后,公安机关交通事故处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抢救证明材料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据李沧交警事故科民警介绍,发生交通事故符合救助情形的,民警会第一时间告知当事人,申请救助基金,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自救助基金办法实施以来,李沧交警为受害人申请救助基金数额最多的一次高达10万元,为救助基金最高限额。
2017年6月19日,在李沧辖区青山路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普通轿车撞上一辆自行车,骑自行车的人当场被撞成重伤需要抢救,除了1万元交强险垫付医药费,当事人一时凑不出抢救所需费用,事故科民警告知医院启动绿色通道紧急救治,并第一时间申请救助基金垫付医药费,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
政策虽好,但也希望大家永远
不要用上这笔救助基金。
小编同时也提醒大家,
不管是驾乘人员还是行人,
遵守交通规则是对自己
也是对他人的负责。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转发,周知!
来源:青岛日报
原标题:《最高10万!青岛人,关键时刻这笔钱可以申请!很多人还不知道》